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不设收入、户籍限制,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均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请人通过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 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后,选择“保租房”业务,填报申请;已注册昆明安居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填报申请。不具备网络填报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有申请意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任意便民服务点,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申请填报。
提交申请后,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借助昆明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数据进行在线审核,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入待分配状态,等待房源上线,进行房源预选。未通过审核或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审核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市公房中心进行复核。
复核工作结束后,由市公房中心以短信,或在昆明安居网及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可分配房源信息,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预选意向房源。房源预选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天,申请人可选择多套预选房源。预选房源可能被多人选择只代表申请人对该套房源有选房意向,并非最终选定房源。申请人需在正式选房开放时完成缴费及签约等手续,才能视为该套房源被最终选定。
房源预选结束后,申请人可在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选房,一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房源且选定后不可更改。申请人选定房源后,须在 24 小时内开设指定银行的二类账户,并签租金、履约保证金冻结协议和租金代扣协议,协议签订后,申请人须在该账户存入 3 个月租金和金额为 3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完成操作的视为放弃该套房源,申请人需重新选择房源。
申请人选定房源后须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与项目产权或运营 (管理) 单位签订电子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本套房源。
申请人按照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 单位的接房安排办理接房入住。逾期办理或未办理接房的,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