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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华都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空置资产招租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根据《昆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昆明安居集团下属昆明华都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现就华都花园A区底层商铺、锦苑花园底层商铺、佳湖花园一期独立商铺、佳湖花园二期商铺、佳湖新城底层商铺及佳湖花园部分车位需要公开招租。

一、资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商铺

1.租赁方式以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租(以联合产权交易程序为准)。

2.成交确认,与我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商户手册》等,并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3.租金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租金按一年一缴,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三年到期后,可再续签两年合同。

4.新入驻承租方,按实际租赁标的面积给予装修免租期: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装修免租期一个月;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装修免租期二个月;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装修免租期三个月。租金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

6.标的租赁用途:商业。(除餐饮、污染、噪音较大行业外,其余行业均可)。

7.履约保证金:按标的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收取。

8.相关管理费:租期内物管费由承租人与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代收缴的相关费用。

9.税费承担方式:承租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水、电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

(二)车位

1.租赁方式:以通过佳湖新城小区内华都市场管理部办公室门口及佳湖花园会所楼道口粘贴公告进行公开招租。

2.招租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3.租赁价格:即按评估备案价格进行公开招租。

4.提供资料: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时间段内,按照昆明华都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所公示的内容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公告期满,车位按先到先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以交款时间的先后确定),以标的价格对该承租方实施车位出租。

5.意向承租方确定租赁后,须在当日支付当期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6.履约保证金收缴方式:无。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根据“先缴租,再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年租金按每期租金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8.租金合同签订期限:为五年,租金按一年一缴,无递增率: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年的租金与第一年一致。

9.标的租赁用途:车位。

10.相关管理费:租期内物管费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代收缴的相关费用。

 

二、招租信息如下:

商铺需要招租:31个标的,面积为8884.72平方米。

车位需要招租:6个,面积为134.26平方米。

1. 商铺招租信息:

2.车位招租信息:

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招租网址:

http://www.fycqjy.com

 

四、招租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佳湖新城(小区内)11幢05号

联系电话:0871-64638308

 

华都花园A区 联系电话: 蔡师15288174022;付师18088123489

佳湖花园 联系电话: 刘师13888668815

佳湖新城 联系电话: 李师15911593171;王师15198993550

 

 昆明华都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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