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这样做→
发布日期:2025-04-09


2025年4月15日是

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昆明安居集团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公租房住户、惠友&青友

让我们共同学习国家安全知识

强化责任意识

用行动守护家园的安宁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必须做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

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所有人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要做到五个“不”



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

云南省邀请15位国家安全法专家

精心录制相关讲座和朗读视频

期间,大家可线上参与

法律知识竞答和朗读活动

详情↓

活动时间

知识竞答:4月1日至4月14日。可以每日观看一个讲座片段,竞答一个问题即可。重播时间:4月15日至4月28日。

朗读活动:4月15日至4月30日,每日随机朗读1个段落(时长30秒左右)即可。


参与方式

打开手机“今日头条”App(未安装“今日头条”App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市场/ 商店”下载安装),点开右下角“我的”,选择左上角母图标,扫描识别下方的活动码,即可参加学习活动。

注意:请使用“今日头条”App扫码识别。


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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